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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1 19:58:04 股吧网页版
斯瑞新材: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2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六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了获取更大的收益,将公司拥有的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而获得另一项资产的活动。

按照投资期限分类,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第三条 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应确保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公司应在对外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决策与执行、记录与保管、处置的审批与执行等岗位相互分离,不得一人兼任两个岗位。

第五条 股东会、董事会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第三章 审批授权

第六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董事会审议后,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五十的;

2. 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市值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3. 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市值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4. 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

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百万元;

6.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百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本条规定的交易,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属于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范围内的,依据子公司的章程和治理结构,由子公司决定。

第七条 公司发生以下对外投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并批准。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十以上;

2. 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市值的百分之十以上;
3. 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市值的百分之十以上;

4.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十以上,且超过一千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以上,且超过一百万元;

6.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以上,且超过一百万元。

第八条 公司发生除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以外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由总经理审议并批准。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本规定第六至第八条规定的交易,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属于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范围内的,依据子公司的章程和治理结构,由子公司决定。

第四章 决策控制

第九条 在进行对外投资项目决策之前,必须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投资回报率、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投资风险及其他有助于作出投资决策的各种分析。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提供给有权批准投资的机构或人员,作为进行对外投资决策的参考。对于需报股东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第十条 实施对外投资项目,必须获得相关的授权批准文件,并附有经审批的对外投资预算方案和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实行预算管理,投资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合理调整投资预算,投资预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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