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信”)
一、拟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根据香港立信提供的相关信息,公司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香港立信成立于 1981 年,注册地址为香港。香港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要求。
截至 2024 年末,香港立信拥有超过 60 名董事及员工 1,000 人。
2024 年度香港立信为约 200 家在香港及其他主要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提
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香港立信已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法团(专业弥偿)规则,投保有效且足够的专业责任保险。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香港立信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拟聘任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对香港立信进行了认真调查及评估,确认其与公司业务独立、人员独立,相关审计人员具备必要的资质且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审计委员会认为香港立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等相关审计资格,其作为外部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提请聘任香港立信为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5年9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香港立信为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香港立信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9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工作需要,聘请香港立信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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