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生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第三章 股份......- 2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7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3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16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23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23 -
第二节 独立董事...... - 28 -
第三节 董事会...... - 32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7 -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 38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39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1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3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4 -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44 -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5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5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7 -
第十章 修改章程...... - 49 -
第十一章 附则......- 49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由晶晨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依法整体变更而成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518999777。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A 股”)
41,120,000 股,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年【】月【】日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以下简称“H 股”)【】股,于【】年【】月【】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Amlogic (Shanghai)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春晓路 350 号南楼 406
室,邮政编码:201203。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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