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2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3
第四章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6
第五章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8
第六章 附 则...... 9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募集资金行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
金风险,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维护公司的形象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
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
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
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促
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第四条 公司应当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科学、民主、审慎地进行决策,强化对
募集资金使用及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切实提高经营效率
和盈利能力。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的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
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
行明确规定,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明确募集资金使用
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
度的规定。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七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
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户
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部分(以下简称“超
募资金”)也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应当符合本制度规定。公司及保
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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