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5-03X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
施的《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相应修订《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鉴于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同时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
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及与“监事”相关的表述。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本次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一条 为了维护博众精工科技股份 第一条 为了维护博众精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等的相关规定,制订本 和其他法律、法规等的相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章程。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 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
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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