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8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5-043
转债代码:118016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8 号)核准,本公
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公开发行 332.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
值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3,250.0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450.00 万元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 32,800.00 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税)1,250,589.6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26,749,410.38 元。
截至 2022 年 8 月 12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52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付时间在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简称为“可转债议案”)之前或发行费用支付时间超过置换期限的金额合计 297,759.42 元,其中支付时间在《可转债议案》前的发行费用金额 235,849.04 元,超过置换期限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 61,910.38 元,上述支出不得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经上述调整后发行费用总额为 5,452,830.20 元,实际募集资金 327,047,169.80 元。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累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资总额
1 智能超导磁混凝成套 24,020.80 16,144.80 67.21
装备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8,683.92 8,686.83 100.03
合计 32,704.72 24,831.63 75.93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 项目名称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号 (原计划) (调整后)
1 智能超导磁混凝成 2025 年 6 月 2025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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