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5-064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9,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8,700 万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3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放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与保荐机构/财务顾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 2020 年 1 月 8 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关于同意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02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1,333,5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0.96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075,950,16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7,892,778.7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8,057,381.2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0508 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4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审核同意,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关于同意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9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032,88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6.42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13,999,988.12 元,扣除不含税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人民币 8,209,999.82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869,860.7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3,920,127.60 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205,297,388.31 元(扣除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人民币 8,702,599.81 元,含增值税),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0121 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5 年 3 月1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放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与保荐机构/独立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