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8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Sanyou Medical Co., Ltd.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六月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
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
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
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财务性投资的理解和适用,参照《<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
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
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
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
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
应当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
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第六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
格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
第八条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
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九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
理和使用,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做其他用途。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
也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第十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
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
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及时公告。相关协议签订后,公司可
以使用募集资金。该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公司应当将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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