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8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Sanyou Medical Co., Ltd.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六月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制,
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加公司的竞争能力;
(三) 合理配置企业资源,投入产业效益化;
(四) 控制风险,加强监管。
第三条 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裁分层决策制度。
第四条 董事会、总裁、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应严格遵守
《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
本制度中关于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及管理的各项规定,科学、合理
地决策和实施公司有关重大经营与投资事宜。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五条 根据本制度进行决策的经营投资事项包括: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三) 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
(四)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五)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六) 提供担保(含对子公司担保);
(七)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八)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九) 赠与或受赠资产;
(十) 债权或债务重组;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等);
(十二)其他投资事项。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
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
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第六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者衍生产品投资事项应当由公司董
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除以下情况外,不得将委托理财审批权
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者经营管理层行使。
董事会或股东会已经就理财产品投资对象的额度、风险程度(保本
与否、收益浮动或固定等、风险级别)、期限等要素进行审议通过
后,经营管理层可以在该范围内选择符合要素标准的银行和理财产
品进行理财操作。
第七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按照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执行。经营投资事项
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
第三章 决策权限及程序
第八条 公司经营投资事项(提供担保、公司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
义务的债务除外,下同)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一)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
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
上;
(2) 交易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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