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6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5-054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65386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7/31 2025/8/1 2025/8/1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6 月 12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除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5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增减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办理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新增股份 2,550,435 股,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
438,740,753 股增加至 441,291,188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自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新增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443,400 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41,291,188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 443,400 股,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 440,847,788 股。
依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 0.65700 元(含税)调整为 0.65386 元(含税)。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调整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红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40,847,788×0.65386)÷441,291,188≈0.65320 元/股。
即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65320)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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