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6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5-055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20.00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19.35元/股(含)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5年8月1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9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9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99.02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99.02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20.00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二、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及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红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6538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88,252,734.66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8月1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2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9.35元/股,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不送红股,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41,291,18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443,400股,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440,847,788股。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40,8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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