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6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5-051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职工代表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杨霞云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附件:杨霞云女士简历
杨霞云女士,1982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旺宏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培训师、埃派克森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展讯通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晨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事业部人力资源经理,现任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霞云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1,538股;其控制的芯代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担任芯时(上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参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70,000股(尚未归属)。
杨霞云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