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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0 17:59:31 股吧网页版
ST诺泰: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1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公司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编制及披露工作中,因有关人员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事项,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所采取的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分(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总裁、(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编制年度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分(子)公司、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负责人有义务将年度报告需披露的信息及时向上述人员报告。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并承担披露差错的后果。

第三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八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按其职责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直接责任;各部门、分(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编报规则、指引、备忘录、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使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年报披露的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

(五)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

第十条 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的认定标准:

(一)预告盈亏性质、方向错误

具体表现为:先预盈,实际亏损;先预亏,实际盈利;先预减,实际增长或亏损;先预增,实际下降或亏损。

(二)差异金额或幅度达到 20%以上

业绩预告披露金额或比例的,实际业绩与预告业绩差异幅度达到 20%以上;披露“以上”的,实际业绩上浮达到 20%以上;披露区间的,实际业绩超出区间(上下限之间不应超过 50%);披露“左右”的,实际业绩上下浮动达到 20%以上。

(三)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内容不明确或附加了条件,而实际业绩出现盈亏或同比出现大幅变动。

第十一条 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认定标准: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达到 10%以上的,认定为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惩处: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系责任人个人主观故意所致的;

(二)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三)明知错误,仍不纠正处理,致使危害结果扩大的;

(四)多次发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

(五)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依规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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