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9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威生物”或“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 回购股份用途: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系公司根据当前公司良好的运营情况,参考公司股份发行价并结合近期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等情况的变化,为切实推进和实施股份回购,并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确定。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
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回购股份提议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人员或股东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公司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 2025 年 6 月 4 日,公司收到董事长、总经理刘大涛先生的《关于提议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二) 2025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体董事
出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应当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6/2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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