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5-033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胡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报出《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保证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勤勉尽责
履行审计职责。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制定的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行动方案的践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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