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纳芯微”)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纳
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26.6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81,118.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 22,993.34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58,124.66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148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实施主体
1 信号链芯片开发及系统 43,900.00 43,900.00 纳芯微
应用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900.00 8,900.00 纳芯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2,200.00 22,200.00 纳芯微
合计 75,000.00 75,000.00 -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号链芯片开发及系统应用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826.8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支付的款项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用于后续支付包含尚未支付的员工薪酬、合同尾款等款项。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及资金来源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含 9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 35 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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