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8 18:28:00 股吧网页版
龙芯中科名誉权案一审胜诉 相关公司被判致歉并赔偿45万元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刘明杰


K图 688047_0

  近日,龙芯中科发布公告称,公司于7月23日收到北京互联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要求被告上海芯联芯在其官网(www.cipunited.com)首页置顶位置连续十日发布致歉声明,以消除影响,恢复原告龙芯中科的名誉,并赔偿原告龙芯中科经济损失(含合理开支)450000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上海芯联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12725元。

  据悉,龙芯中科于2021年3月2日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状》,请求北京互联网法院判令:上海芯联芯向龙芯中科及合作伙伴就其所述的不实内容进行澄清、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且赔偿龙芯中科经济损失。该案已于2021年7月29日完成立案受理,案号为(2021)京0491民初29334号。

  公司表示,该一审判决结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尚处于一审判决上诉期内。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刘明杰)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