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13 16:48:07 股吧网页版
龙芯中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芯中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龙芯中科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作出《关于同意龙芯中科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6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401,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69,786,001 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92.2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213,999 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7.78%。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锁定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数量为121,355,2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6%,
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6 名,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有关承诺如下:

1.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天童芯源科技有限公司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授权公司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遵守上述约定。

2、关于自愿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对于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价(遇除权、除息时股票价格相应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前,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作出的本股份锁定和减持安排的承诺。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则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胡伟武、晋红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本人授权公司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遵守上述约定。

2、关于自愿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对于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价(遇除权、除息时股票价格相应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作出的本股份锁定和减持安排的承诺。若以上承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