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康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药康生物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集
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2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2,65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 10,039.79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2,610.21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 110C000202 号
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并项目延期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模式动物小鼠研发繁育一体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址由“南京生物医药谷产业区华宝路以东,星明路以南,华康路以西,新科十一路以北的地块”变更为“南京生物医药谷 BPV-B-30 地块(东至空地、南至华宝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由 61,112.58万元调整至 43,026.20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60,000.00 万元调整为
40,000.00 万元,同意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 2025 年 4 月调
整至 2030 年 4 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的“AI 驱动类器官、动物疾病
模型多模态临床前药物研究平台项目”,该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为 20,000.00 万元。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模式动物小鼠研发繁育一体化基 43,026.20 40,000.00
地建设项目
2 真实世界动物模型研发及转化平 23,640.28 22,000.00
台建设项目
3 AI 驱动类器官、动物疾病模型多 20,000.00 20,000.00
模态临床前药物研究平台项目
合计 86,666.48 82,000.00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涉及员工薪酬、房屋租赁、设备和材料采购以及支付其他费用等情形。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支付人员薪酬需要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账户统一划转。
2、由于公司多项生产研发业务的开展均涉及动物房、实验室等房屋场地的统一租赁使用,由于该等房屋场地的租赁使用不按募投项目加以区分,募投项目
研发所需的动物房、实验室等房屋场地对应的房屋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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