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7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7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9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0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3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4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15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8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22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22
第二节 董事会......24
第三节 独立董事......29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31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33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34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6
第二节 内部审计......40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0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41
第一节 通知......41
第二节 公告......42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3
第十章 修改章程......45
第十一章 附则...... 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由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审计净资产折股的方式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经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91MA1UTR1P95。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2022 年 3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5,000 万股,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三条 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为: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GemPharmatech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南京市江北新区学府路 12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针对医学研究和药物开发的重大产业核心技术、共性关键技术和重大战略性前瞻性技术等研究与开发、发展干细胞技术和基因编辑技术,建立新型人源化动物模型,提高药物筛选的成功率,储备产业未来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疾病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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