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2 16:06:43 股吧网页版
必易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3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
荐人”)作为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易微”、“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负责必易微上市后的
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2 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保荐人已与必易微签订承销及保荐协议,已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及不定期回访等
3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方式了解必易微业务经营情况,对必易微开
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5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必易微未
4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 发生按相关规定须保荐人公开发表声明的
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 违法违规情况。

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2025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
5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当事人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诺等事项。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导必易微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6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符合相关法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规要求,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有效执行了相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关治理制度。

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持续督导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期间,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内控制度。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和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保荐人督促必易微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9 有充分的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