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易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必易微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9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26.23 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5.15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95,201.5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123.7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077.7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254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电源管理系列控制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27,671.56 27,671.56
2 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15,486.52 15,486.52
3 必易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2,093.42 22,093.42
合计 65,251.50 65,251.50
募投项目“必易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必易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
(一)本次新增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公司募投项目中的“电源管理系列控制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公司、杭州必易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易微杭州”),为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本次新增全资子公司必易微上海为“电源管理系列控制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上海市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除此以外,该募投项目及其他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实施内容不发生变化。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后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变更前 公司、必易微杭州 广东省深圳市、浙江省
电源管理系列控制芯 杭州市
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变更后 公司、必易微杭州、必 广东省深圳市、浙江省
易微上海 杭州市、上海市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督必易微上海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同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