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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5 19:54:43 股吧网页版
必易微:必易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6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股份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不超过 62.3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983.7819 万股的0.89%。其中,首次授予 49.90 万股,约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1%,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71%;预留授予 12.47 万股,约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9.99%,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8%。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骨干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本公司正在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以 35.00 元/股的
授予价格向 10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13.14 万股;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以 35.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6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20.00
万股。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以 35.00 元/股的授
予价格向 15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93.00 万股。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以 35.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56 名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93.00 万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
B886011244)中所持有的 104.00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5 月 8 日非交易过
户至“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6520683),过户价格为 15.00 元/股。本激励计划与公司正在实施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而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上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不超过 62.37 万股,约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983.7819 万股的 0.89%。其中,首次授予 49.90万股,约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1%,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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