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0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拟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本激励计划激励的作用,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并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业绩基数,营业收入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55.00% 50.00%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125.00% 90.00%
第三个归属期 2027 200.00% 140.00%
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考虑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新增资产重组等事项对相关指标计算的影 响。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n≦A
A
2、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则考核年度及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业绩基数,营业收入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125.00% 90.00%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200.00% 140.00%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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