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5 17:42:53 股吧网页版
海光信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信息”或“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出具本持续督导 2025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1、保荐人制定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

2、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具体内容包括: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议材料;

(2)查阅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制度;

(3)查阅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

(5)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6)对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公开信息查询;
(7)查询公司公告的各项承诺并核查承诺履行情况;

(8)通过公开网络检索、舆情监控等方式关注与发行人相关的媒体报道情况。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基于前述保荐人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公司研发工作未达预期风险

高端处理器属于前沿核心科技领域,现有产品升级更新和新产品开发需要持续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员,但研发项目的进程及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公司在研发方向上未能做出正确判断,在研发过程中未能持续突破关键技术或性能指标未达预期,公司将面临前期研发投入难以收回、预计效益难以达到的风险,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知识产权风险

作为一家科技创新型企业,公司目前拥有较多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该等知识产权是公司取得竞争优势和实现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相关知识产权被盗用、不当使用或产生知识产权纠纷等风险。此外,由于集成电路设计业务的国际化程度较高,不同国别、不同法律体系对知识产权权利范围的解释和认定存在差异,可能会引发国际知识产权争议甚至诉讼,进而影响公司业务开展。

(二)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由于服务器行业头部效应较明显,公司主要客户集中在国内几家主要服务器厂商中,客户集中度较高,如果公司主要客户出现经营风险,且公司未能及时拓展更多优质客户,公司将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

2、供应商集中度较高且部分供应商替代困难风险

公司供应商包括晶圆厂、封装测试厂、IP 授权厂商、EDA 工具厂商等,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由于集成电路领域专业化分工程度及技术门槛较高,部分供应商的产品具有稀缺性和专有性,如不能与其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或由于地缘政治、公司处于实体清单等其他外部环境因素导致供应商中止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公司更换新供应商的代价较高,将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较高导致的无形资产减值风险

公司持续保持着高强度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为 171,061.0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 31.31%,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为 21,272.32 万元,资本化比例为 12.44%,虽相较上年度同期比例有所下降,但形成的自研无形资产金额仍处于较高水平。如出现外部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现有技术被其他新技术替代等情况,可能导致公司面临自研无形资产减值较大的风险。

2、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战略备货增加,期末存货账面价值 601,265.73 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8.61%。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竞争加剧或技术更新导致存货过时,使得产品滞销、存货积压,将导致公司存货跌价风险增加,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310,021.99 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9.60%。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继续增加,若下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