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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0 21:16:10 股吧网页版
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 海光信息向曙光数创发出首期通报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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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8月8日,曙光数创发布公告称,当日,公司收到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要约收购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进展情况的函》。这是海光信息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向曙光数创发出的首期通报。

  公告显示,2025年6月6日,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信息”)与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曙光”)签署《换股吸收合并协议》,海光信息拟以向中科曙光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科曙光。海光信息为合并方,中科曙光为被合并方,即海光信息向中科曙光的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交换该等股东所持有的中科曙光股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科曙光将终止上市,海光信息将承继及承接中科曙光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前述交易将构成海光信息对于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数创”或“上市公司”)的间接收购,海光信息需履行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向曙光数创除曙光信息产业(北京)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上市流通普通股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

  2025年6月9日,曙光数创披露了《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不以终止曙光数创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以海光信息换股吸收合并中科曙光完成为前提,海光信息换股吸收合并中科曙光事项尚需履行海光信息和中科曙光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海光信息和中科曙光股东会审议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经营者集中事项的审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等程序后方可实施。

  目前,本次要约收购计划未发生变化,海光信息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但无法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披露之日起60日内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海光信息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满足要约收购条件时及时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在此之前,海光信息将每30日告知曙光数创有关本次交易进展情况,直至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公司已于2025年6月9日披露《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编号:2025 04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2)、《关于控制权结构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王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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