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光信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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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信息”)拟通过向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曙光”)全体 A 股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科曙光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海光信息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前海光信息无实际控制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科曙光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将终止上市。海光信息作为存续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艳梅 黄江宁
卢丽俊 吴少磊
熊 冬 赵贤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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