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1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2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威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31.8081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
事会根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7月30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7月30日,并同意以83.7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授予34.5888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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