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1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5-040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 年 6 月 10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000 万股,约占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2,236.3735 万股的 1.6068%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5 年 6 月 10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人民币 1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45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 5 月 8 日至 2025 年 5 月 1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4、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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