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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0 20:18:20 股吧网页版
澜起科技:澜起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1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改,同时废止《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定:
1.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
2.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3.将“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表述改为“高级管理人员”;

4.在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补充“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5.在第五章“董事和董事会”补充“第三节 独立董事”、“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主要内容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
第八条 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
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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