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
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三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合理保证公司的资产安全、完整;
(三)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
现有效控制。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的框架与执行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以下层面:
(一)公司层面;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层面;
(三)公司各业务单元或业务流程层面。
第六条 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评估控制设计和运作情况的过程,通过内部监督识别、评估内部控制缺陷,并督促持续改善,确保企业内部控制能持续有效的运作。
第七条 公司内部控制涵盖经营活动中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文化管
理、人力资源管理、研发项目管理、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生产管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担保与融资、重大投资、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业务外包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信息系统等。
第三章 内部环境
第八条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
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一)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
(二)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权行使经营决策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督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四)管理层负责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九条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审计委员
会负责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的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第十条 公司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
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通过制定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编制岗位操作手册等方式,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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