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峰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光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3 号)核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8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000.00 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 12,752.9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247.0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62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投 达到预定可使
号 总额 资额 用状态日期
1 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1,300.00 31,300.00 2022 年 12 月
(已结项)
2 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 28,400.00 28,400.00 2025 年 3 月
(已结项)
3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7,000.00 7,000.00 2025 年 3 月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投 达到预定可使
号 总额 资额 用状态日期
(已结项)
4 补充流动资金 33,300.00 33,300.00 -
合计 100,000.00 100,000.00 -
注: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即将募投项目“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2 年 12 月,将募投项目“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5年 3 月。
三、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2022 年 3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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