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6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976,426,846.95 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6 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 603,672,15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9,842,362.03 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3.84%。如在本公告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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