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
评估报告
为积极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基于对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企业发展阶段、行业特点和投资者诉求,旨在通过优化管理,提升业务水平和加强投资者沟通,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和股东价值的最大化,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发布了《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提
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为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制定出明确的工作方向。公司根据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落实各项工作,现将 2025 年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成果汇报如下:
一、深耕主业,经营质量与业绩双提升
2025 年上半年,公司在深耕主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从技术研发、生产
制造到客户服务等各个环节,全方位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不断攻克技术难题,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技术领先性,凭借卓越的产品品质和技术实力,公司产品成功远销韩国、日本、欧美等国际市场,实现了国内高端装备在国际舞台上的反向输出,彰显了中国智造的力量。实现了经营质量和业绩的双重提升,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9.70 亿元,同比增长 4.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8 亿元,同比增长 6.92%。
二、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秉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竞争力的理念,始终将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石,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5 年上半年,公司研发人员达 1,141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28.10%。投入研发费用 1.28 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6.48%。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发明专利 21 项、实用新型专利 13 项。随着固态电池、小钢壳电池等新型电池的兴起,杭可科技在报告期内研发了适应这些新型电池生产的设备。这些设备在处理新材料、新工艺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能够满足未来电池技术发
展的需求,为公司在下一代电池技术领域的竞争奠定了基础。
三、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建立了科学、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以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经理层为执行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的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运作机制。公司将持续完善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运营的规范性和决策的科学性,全面保障股东权益。
2025 年 3 月,公司根据相关法规、规则变化情况,制定了《市值管理制
度》。
2025 年下半年,公司将根据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和监管要
求,推动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工作,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具体要求,开展取消监事会工作,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高运营效率和治理水平。
四、重视股东回报,提振市场信心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在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政策,积极进行现金分红,切实让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
2025 年 3 月,公司完成 2024 年中期权益分派工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5,012,984.82 元(含税)。2025 年 6 月,
公司完成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5,012,984.82 元(含税)。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结合 2025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制定了合理可行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6元(含税),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未来,公司将在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质量提升与股东回报增长。
五、重视投资者沟通,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2025 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披露 27 份临时公告、3 份定期报告及摘要、2 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和27 份其他公告。公司披露的信息内容客观、准确、完整,能够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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