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促进公司于投资者形成长期、稳定的良性互动关系,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及目的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 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倡导投资者提升股东意识,积极参与公司开展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倡导投资者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理念,形成理性成熟的投资文化。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 提高公司的诚信度,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 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等;
(三)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 公司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的信息;
(五) 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 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 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在指定媒体及网站发布的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 公司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
(三) 公司设立的投资者专线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四) 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等活动;
(五) 接待调研来访、现场参观、组织座谈交流、接受媒体采访和报道等方式;
(六) 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沟通方式。
第七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 透露或发布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息;
(二) 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
(三) 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大遗漏;
(四)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做出预期或承诺;
(五) 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
(六) 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
(七) 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八) 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或者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 公司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指定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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