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8 18:33:39 股吧网页版
上海港湾: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5598 证券简称:上海港湾 公告编号:2025-039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港湾”)
本次拟结项的项目为“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本次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完成资金投入并全 部结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348.00 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
续费后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约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净额的 0.67%;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5%,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须 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项目为“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本次结项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完成资金投入并全部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48.00 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 续费后净额,约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0.67%,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
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18 号)核准,上海港湾首
次公开发行 43,193,467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13.87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09.34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1,976.65
万元。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524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上海港湾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21年9月,公司、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上海虹口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南西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2021年12月17日,公司、上海龙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湾贸易”)、中原证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上海银行福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3、2022年4月19日,公司与中原证券、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4、2022年8月4日,公司与上海隆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湾贸易”)、上海银行福民支行、中原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5、2022年9月14日,公司与隆湾贸易、中信银行上海分行、中原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6、2022年9月14日,公司与龙湾贸易、中信银行上海分行、中原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7、2023年3月10日,公司与上海鑫隆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信银行上海分行、中原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8、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转存至公司于中信银行上海虹桥支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转存后,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