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为了防治舞弊,加强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和内部控制,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实现舞弊查处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公司反舞弊制度是预防舞弊的内部控制体系的一部分,本制度所指
舞弊行为,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公司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的职
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防止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公司反舞弊内控机制,包括设立投诉举报渠道以防范和发现舞弊行
为,实施控制措施以降低舞弊发生的机会,对舞弊行为带来的危害采取适当且有效的补救措施。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舞弊是指以故意的行为获得不公平的或者非法的收益,主要存在以
下领域:虚假财务报告、资产的不适当处置、不恰当的收入和支出、故意的不当关联方交易、税务欺诈、贪污以及收受贿赂和回扣等方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舞弊行为:
(一) 损害公司正当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为谋取自身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使公司、股东正当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不正当行为。表现形式如下:
1. 收受商业贿赂或回扣;
2. 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公司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3. 非法使用公司资产,侵占、挪用资金、盗窃公司资产;
4. 使公司为虚假的交易事项支付款项或承担债务;
5. 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使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等;
6. 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提供虚假财务信息或报告;
7. 操纵伪造或篡改会计记录;
8. 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9. 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10.其他损害公司和股东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二) 为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舞弊行为,是指公司内部人员为使公司获得不当经济利益,同时其自身也可能获得相关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国家、其他公司、个人或股东利益的不正当行为。表现形式如下:
1. 为不正当的目的而支出,例如支付贿赂或回扣;
2. 出售不存在或不真实的资产;
3. 故意错报交易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事项包括虚增收入和低估负债,出
具错误的财务报告,从而使财务报表阅读者或使用者误解而作出不适当
的投融资决策;
4. 隐瞒或删除应对外披露的重要信息;
5. 从事违法违规的经济活动;
6. 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
7. 偷逃税款;
8. 其他谋取公司不当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公司董事会负责督促管理层营造反舞弊文化环境,建立健全包括
预防舞弊在内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管理层应当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降低舞弊发生的机会,并对舞弊行为采取适当有效的补救措施。公司管理层应当对舞弊行为的发生承担责任。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反舞弊的第一
责任人,应对本部门、本单位舞弊行为的发生承担责任。
全体员工须遵守公司行为准则、规章制度、道德规范及国家、行
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履职尽责;如发现任何舞弊情况或线索,应通过公司正当渠道进行举报,维护公司利益。
公司审计部是反舞弊工作的常设机构,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公司
及其下属子公司范围内反舞弊工作的实施。
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应当积极配合舞弊事件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并
参照本制度规定确定本单位反舞弊工作的相关职责和分工。
公司各级员工及与公司直接或间接发生经济关系的社会各方,可
通过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信函等途径举报公司及其人员实际或疑似舞弊案件的信息,包括对公司及其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投诉、举报信息。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的 廉 正 电 话:13589872499 , 廉 正 邮 箱 :
tousu@springsnow.cn 。
建议任何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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