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6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5-046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 520,013,000 股普通股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分配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74,750,785.44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 50%,故不再计提),
2025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可分配利润 2,374,750,785.44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 5,979,656,952.67 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按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520,013,000 股普通股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分配 2025 年半年度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6
月30日,公司总股本520,013,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00,032,500元(含税)。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充分体现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规范、有效。同意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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