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1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5-108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以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厚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夏厚君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李敬先生、涂大记先生、吕炜劼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李敬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核查,认为《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
满足,同意以 2025 年 7 月 31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03 名激励对象授
予 21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5.64 元/股。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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