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二〇二五年七月
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以供投资者和有关各方参考。
为此,本财务顾问特作出以下声明:
1、本财务顾问所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做出声明,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口头证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2、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内容与格式符合规定,并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3、本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及其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本财务顾问与本次权益变动各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本财务顾问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接触后到担任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6、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各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相关的上市公司公告全文和备查文件。
目录
声明......2
目录......4
释义......5
一、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7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核查......7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的核查......20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21
五、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来源及合法性的核查......26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计划的核查......28
七、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的核查......30
八、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重大交易的核查......32
九、对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的核查......33
十、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其他重大事项的核查......35
十一、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36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与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核查意见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核查意见 指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
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公司、长龄 指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液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无锡核芯听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阴澄联双
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核 指 无锡核芯听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芯听涛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澄 指 江阴澄联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联双盈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 指 无锡核芯破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行动人、核芯破浪
信息披露义务人核芯听
涛及其一致行动人核芯 指 胡康桥
破浪的执行事务合伙
人、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澄联双
盈的实际控制人、江阴 指 江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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