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第三章 股 份 ......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8
第一节 股东 ......8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3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16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第五章 董 事 会 ...... 23
第一节 董 事 ......23
第二节 董 事 会 ......26
第三节 独立董事 ......30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3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5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7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1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1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42
第一节 通 知 ......42
第二节 公告 ......43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3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4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46
第十二章 附 则 ...... 46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在原浙江野马电池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254100749G。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
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40,000 股,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MUSTANGBATTER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 818 号;
邮政编码:31520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134.64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
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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