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6 18:00:25 股吧网页版
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于 2025 年 2 月制定了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现将 2025 年上半年度公司落实该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耕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环保锌锰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包括LR03、LR6、LR14、LR20、6LR61 系列碱性电池及 R03、R6、R14、R20、6F22 系列碳性电池,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电动玩具、智能家居用品、家用医疗健康电子仪器、新型消费电子、无线安防设备、户外电子设备、无线通讯设备、应急照明等多个领域。公司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和先进的研发设备,不断推出新产品和技术创新,是最早研发 “无汞无镉绿色环保电池” 和 “无汞无镉无铅绿色环保电池” 的企业之一。公司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实现自动化和信息化生产,自主研发设计的高度自动化、智能化碱性电池生产线的效率和质量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2025 年上半年,公司以“加减乘除”策略为核心,在产能扩张、质量提升、资源整合与成本优化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产能提升方面,今年上半年新的智能产线投入使用,扣式一次锂电池产品线落地,支撑多元化市场需求,同时积极加
快海外越南工厂的建设进度,有助于利用越南良好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更好地为公司现有及潜在客户提供产品服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在市场方面,通过参加国内外展会拓展新客户,部分重点客户业务量同比增幅显著;在效率提升方面,通过不断拓展新的供应商版图,提升来料质量,供应链问题得到优化,通过自动化升级、设备改良,产品不良率进一步下降;资源聚合方面,公司上半年引入 13 名专业人才,覆盖研发、市场等关键领域,同时新增 4 项技术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2 项;在成本优化方面,通过物料管控与工艺改进推动维修成本下降和水电能耗降低,通过一系列国产替代与采购议价,部分材料采购单位成本下降。
二、持续稳定分红,增加投资者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在兼顾经营业绩、资金使用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通过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2025 年上半年,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93,338,000.00 元(含税),现
金分红比例达到 61.10%,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
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261,346,400 股。未来,公司将继续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增强投资者信心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维护,构建了一套全面而高效的投资者沟通机制,通过业绩说明会、电话、电子邮箱、“上证 e 互动”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形式积极与投资者交流、互动,认真听取各方对公司发展的建议和意见,认真及时回复投资者相关问题,旨在确保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与战略规划,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坚持规范运作,优化公司治理

公司持续完善内控建设,根据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等法律法规的更新与要求,及时修订、新增内控制度,持续提升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确保公司稳健运营和合规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
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内部管理,推动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规范公司运作,以确保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1 次、监事会 1 次、股东大会 1 次,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评价、年度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等事项。
公司持续加强与“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跟踪上述相关方的承诺履行情况,不断强化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关键少数”对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其自律意识和合规意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