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原有制度规则中关于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规定。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并停止履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除上述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情况外,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优化公司治理,公司拟将董事
会成员人数由 9 名调整为 11 名,其中独立董事 4 名,非独立董事 7 名(含职工
代表董事 1 名)。此外,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公司内部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修改的内容和要求一致,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
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
1 新增
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
表人追偿。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2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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