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2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编号:临2025-042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漕河泾科技支行、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古北支行、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本次委托现金管理金额:上述银行分别为190万元、100万元、5,000万元、13,000万元、270万元、850万元、700万元及9,800万元。
名称:工商银行七天通知存款、盘谷银行七天通知存款、星展银行七天通知存款、中国银行七天通知存款、招商银行七天通知存款及玉山银行七天通知存款。 履行的审议程序: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不含衍生品的理财产品等)。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1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披露的临2025-004《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产品到期的情况
本公司、重庆南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南侨”)、上海南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南侨”)及广州南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南侨”)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漕河泾科技支行(曾用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支行)、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古北支行及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七天通知存款协议,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于2025年6月12日到期。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受托人 到期金额 到期收益
号 产品名称 (万元) (万元)
名称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七天通知存款 190.00 1.57
上海市漕河泾科技支行
2 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 七天通知存款 100.00 2.40
海分行
3 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重 七天通知存款 6,000.00 78.36
庆分行
4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 七天通知存款 16,000.00 69.23
海分行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七天通知存款 270.00 3.63
市金山支行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七天通知存款 1,130.00 14.82
古北支行
7 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 七天通知存款 1,300.00 21.02
州分行
8 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 七天通知存款 9,900.00 159.12
州分行
二、本次委托现金管理概况
(一)委托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有效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提升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情况
公司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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