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5 16:20:17 股吧网页版
无锡振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5-047

证券代码:111022 证券简称:锡振转债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通过专人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上午 10 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金祥
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写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1,356,861.85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 1,239,742,836.72 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02,362,075.19元。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5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80 元(含税)。截至会议通知发出日,公司总股本250,061,58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0,017,243.24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4.77%。

2、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截至会议通知发出日,公司总股本
250,061,58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 100,024,63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50,086,216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9)。
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写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5-050)。

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就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相关信息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原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紧固件、电子仪器的制造、加工、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