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规定,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
制了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1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40,309,352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6.38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660,267,185.76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5,583,714.54 元后的
净额为人民币 584,683,471.22 元。截至 2021 年 2 月 23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
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ZA10157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浙
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羊坝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截止日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元) 备注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202020129900370830 231,210,581.99 已销户
公司杭州羊坝头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9007101040013681 140,000,000.00 已销户
公司杭州九沙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95180078801100001018 140,000,000.00 已销户
有限公司杭州求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1905609210125 50,000,000.00 已销户
杭州之江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1040160017027007 50,000,000.00 已销户
滨江支行
合计 611,210,581.99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26,527,110.77 元,系初始存放金额中尚未扣除与发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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