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前次预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
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该事项的有效期限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原因及目的
因境外业务的开展,公司外汇收款金额增加,现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已不能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同时为稳健公司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拟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三)调整后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交易方式及场所: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外汇互换业务等。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2、业务规模: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的金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35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内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
3、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23 日。
5、授权事项: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调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调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大幅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稳健经营。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且公司及子公司参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人员均已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特点及风险,调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具有可行性。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会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存在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风险。
3、银行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违约,则公司及子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保障有效地控制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内部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保密制度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
2、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3、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
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
4、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收支预算,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算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公司及子公司预算的外汇收支款项时间相匹配。
5、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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