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2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向各位监事
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2025 年 8 月 11 日,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 2023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过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自首次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
票授予后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第二个解除限售的区间,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经过对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和激励对象考核的审查,现认为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条件已全部满足,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 2024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通过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自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后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第一个解除限售的区间,现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均已届满。经过对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和激励对象考核的审查,现认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度为88.88%,个人层面考核均为优秀,因此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办理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业绩考核指标未全部达成,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未能解除限售的共计 309,412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业绩考核指标未全部达成,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确认公司以 6.41 元/股加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的第一期未能解禁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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