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普股份
股票代码:60525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跃龙街道石河路 5 弄 31 号(住宅、自主申报)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力洋镇南部滨海新区创业路 55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宁波市天昕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跃龙街道石河路 5 弄 31 号(住宅、自主申报)
通讯地址:浙江省跃龙街道石河路 5 弄 31 号(住宅、自主申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宁波市普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F0373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金龙路 5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尤建义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金龙路 5 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股份(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5 年 8 月 2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 录
目 录......2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2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2
第八节 备查文件......23
附表......24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天普股份、上市公司、 指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天普控股 指 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
天昕贸易 指 宁波市天昕贸易有限公司
普恩投资 指 宁波市普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天普控股、天昕贸易、普恩投资、尤建义
中昊芯英 指 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收购方、受让方 指 中昊芯英、自然人方东晖
本报告书 指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天普控股、天昕贸易、尤建义与中昊芯英签署的《关
《股份转让协议一》 指 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
协议》
《股份转让协议二》 普恩投资、天昕贸易与方东晖签署的《关于宁波市
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2025 年 8 月 21 日,天普控股、天昕贸易、尤建义
与中昊芯英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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