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5-079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8 号)的规定,现将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79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888.70 万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05 元,共计募集资金 55,615.34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046.36
万元和税款人民币 182.78 万元(税款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 52,386.2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930.5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0,638.4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98 号)。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合顺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6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2,763,120 张,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
行 616,88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33,8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
保荐费用 424.00 万元(其中,不含税保荐承销费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 24.00 万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 33,376.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33.4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3,166.5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318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0,638.48
项目投入 B1 41,946.5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664.08
补充流动资金 B3 7,2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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